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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 四川进出港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后再计费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2-15  发稿编辑:景秀丽

出港普通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超期每件每天最低收费10元

国内贵重物品装卸处置费每票加收400元

今年4月起,我省进出港普通货物须免费保管72小时,超期每票货物最低收保管费10元,国内贵重物品、特种物品、危险品和易腐品的装卸处置费、保管费加倍。

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对我省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的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其中包括进出港货物的装卸处置费、仓储费、派送服务等方面。进港普通货物仓储费收费标准调整为,自货运部门发出到货通知次日8点起,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超过免费期,7日内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元。每票不足10元,按10元计。

通知规定,对于灵柩、枪械在内的特种货物、危险危险、贵重物品和易腐品等货物的装卸处置费、保管费等费用加倍收取。贵重物品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5元。每票不足50元,按50元计。需冷藏或冷冻的易腐物品,免费保管6小时,保管费收费标准同贵重物品。(中国新闻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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