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加强对全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严格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和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联合治理协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依托固定治超点,派出民警与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凡超限运输的,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不得罚款放行;对在治超点以外路面查获超过机动车核定载量和车辆轴荷限值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对违法超载驾驶人,要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对车辆非法改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新华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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