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确保没有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贫而失学
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全省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上获悉,《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残疾人生活总体水平要达小康。
据统计,四川省共有622.3万残疾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占22.19%,农村残疾人占77.81%。《纲要》明确:“十二五”残疾人生活总体水平达到小康,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缩小,残疾人社会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变;建立“两个体系”(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构架,残疾人保障水平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大力促进四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大幅提升,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改善。主要任务涉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康复和残疾预防、教育、就业、扶贫、托养、宣传和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建设和维权等11个方面。
根据《纲要》规划,四川省将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超过200万的残疾人将得到“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完善康复服务网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人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均要建成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西部领先水平,各地确保没有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贫而失学。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15万人次补助,资助5万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0%的县(市、区)有规范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每个市(州)都有规范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0万人,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10万人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开发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的就业岗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新华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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