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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尾气污染 四川或立法分期分批更新淘汰黄标车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1-15  发稿编辑:景秀丽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建议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列入明年立法计划,分期分批更新淘汰不达标的机动车,并初步考虑借鉴北京的经验,在淘汰黄标车时向车主发放一定补贴。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源,成为影响人居生活的重大环境问题。我省部分城市空气不达标,成都市经常出现阴霾、灰蒙天气,都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很大关系。”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考核指标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四川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17.79万吨,约占全省氮氧化物总排放量30%。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方面介绍,目前广东、山东、重庆等省市已相继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立法,该厅在借鉴其立法经验和省内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四川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初稿。成都商报获悉,以立法手段确定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强制淘汰黄标车,或将成为控制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国家有阶段性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但并没有‘一刀切’,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适合自己的标准,但只能比国家的更严格。”法规处一位参与初稿起草的工作人员透露。

此外,正在成都等部分城市实行的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或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并有可能授权各城市政府根据实情确定黄标车强制淘汰范围,分期分批进行更新淘汰。 “曾经考虑(淘汰范围的)确定权交给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但现在看来不太现实。”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北京早前为鼓励社会淘汰黄标车由财政支付补贴,这种做法被吸收到了初稿中,建议“政府可根据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需要,采取经济鼓励、限制行驶等措施逐步更新淘汰具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新华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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