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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农村融资破局之策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0-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服务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进城”趋势明显……消除城乡差别,如何破解金融二元结构?

西博会上,参加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金融创新国际研讨会的嘉宾提出建议:拓宽“金融下乡”渠道。具体要“三管齐下”:中央建立制度框架—地方政府担纲策划—金融机构创新作为。通过提高农村融资的可得性,来实施金融普惠制。

困境:银行贷款远离农村

与会嘉宾表示,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去整个贷款资源一半,这些贷款主要服务于城市建设与发展。

“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离农村越来越远。”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认为,城市商业银行应上市规模要求,在通过合并或者兼并做大规模,离农村越来越远。同时,主要为农村提供融资服务的信用社,“进城”趋势明显。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司长陈剑波透露,近年来,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基本在省会城市。

国际金融公司(IFC)东亚及太平洋局金融技术援助部负责人甘马辉指出,融资瓶颈是当前农户和农村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破题:从上至下扩大农村融资

面对农村融资困境,甘马辉认为,提高农村融资的可得性,可促进农村新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促进企业的创新,也有助于宏观层面的经济增长。

陈剑波表示,目前农村融资主要靠商业银行提供,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尤其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缺失是农村融资可得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央层面应加快农村发展银行的改革,制定出明确政策扩大这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服务面。

“提高农村融资可得性,省级政府责无旁贷。”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介绍说,上海市政府主导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蔬菜价格保险,政府财政负担部分保费,从而解除了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

全国律师协会民法委员会委员、王凤和博士认为,提高农村融资可得性的策划者应是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最熟悉地方的经济,最了解地方的长处和短板;行动者则应是金融机构。

甘马辉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提高农村融资的可得性,金融机构要有合理的产品设计和与之相配套的服务提供方式。(新华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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