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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9-13  发稿编辑:景秀丽

昨(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将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据了解,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岁),又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其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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