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环境事故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绵阳市政府近日出台《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跨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县市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
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联动,信息共享;科学规范,有效处置”的原则,建立预防预警能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级别相应由低到高,颜色标注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
进入预警状态后,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特定措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超出一般事件的,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预案中还就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响应机制、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及奖惩作出了明确规定。
(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刘杰)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