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强化医疗机构公益性和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配备、使用、报销、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涪城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迎来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与检查。
此次检查督导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以及省卫生厅等厅局《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场监督检查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成效,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落实的实施方案。
考核小组成员在卫生局相关通知的陪伴下,由中心李晓华主任牵头,带领相关科室成员迎接了考核小组一行。考核小组成员在办公室听取了李晓华主任的工作报告,然后在药房检查了相关的基药购买,使用等情况。
在此次考核中,中心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准备,积极配合,考核人员在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正之处。李晓华要求科室人员不避讳,不掺假,不隐瞒,要通过检查认真查找自己的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以检查促工作质量上台阶,以制度引日常使用合规范。(涪城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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