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法官,你们为我送来了‘救命钱',要不是的话,我都不晓得怎么活下去了...”,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妇喜极而泣地拉着西安、绵阳两地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并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尽职尽责”八个黄色大字的锦旗赠送给前来的执行法官。4月27日上午,绵阳市中院和三台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带领西安市法院干警冒着炎炎烈日,在崎岖山路上驱车70余公里,赶到偏远的三台县曙光乡桥村,将16万元执行款送到卧床不起的羊某的床边。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8年4月30日下午,家住绵阳市三台县曙光乡桥村的村民羊某,来到西安市南二环“嘉祥世家”工地做工,由于建筑工地未安装防护网,导致羊某被砸后直接从五层楼摔落到地下室的乱石堆上,经司法鉴定为多发伤六级伤残。事发后,雇主将羊某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14天后,又转入兵器工业部521医院住院211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均由雇主支付。2009年7月,羊某在昏迷状态下,其侄子与被执行人签订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羊某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40000元人民币。尔后,羊某回到绵阳市三台县继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远远超出40000元。羊某就赔偿款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未达成协议,遂起诉将雇主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撤销原告羊某和被告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6日签订的协议书,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242936.09元。
羊某打工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其落下残疾后,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举步维艰。而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卧床不起的羊某更难以远赴西安申请法院执行。万般无奈下,羊某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写去了一封求助信,恳请法院法官督办执行生效判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收到来信后,针对该案是缺席判决,很难找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线索,而申请执行人羊某更是无法提供点滴信息的实际情况,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想尽千方百计维护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通过努力搜寻执行线索,执行法官找到了被告方法定代表人朱某,朱某提出羊某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因此自己只履行16万元赔偿款,对余下的赔偿款要求申请再审。
4月27日,为尽快给羊某送去救命款,在绵阳市中院和三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和曙光乡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将第一笔16万元赔偿金送到羊某的床边。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羊某妻子赠锦旗表谢意的动人一幕。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