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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古城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4-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自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以来,平武县司法行政部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平武县古城司法所、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作为,有效遏制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4月9日,古城镇建新村董家山组村民与绵阳市国昊盛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劳务发生纠纷。经查,绵阳市国昊盛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欠建新茶厂工地民工工资(临时工)13920元,用车费用14390元、摘茶人工费7177元及部分人月薪工资共计八万余元到目前已有数月之久。部分群众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将在工地施工的挖掘机拦住,不让其驶出工地。9日凌晨挖掘机业主张保全等5人悄悄地将挖掘机用拖车拖走,被当地群众发现追至南坝镇拦下。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掘机业主张保全等为了能让挖掘机运走,便从北川县叫来几十号人欲强行开走挖掘机。为消除双方争执,防止事态激化、造成群体事件,古城镇调委会及古城司法所立即参与调解处理此事。

到达现场后,在古城镇党委书记、镇调委会陈廷斌的带领下,调解员立即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在认真听取了部分村民代表反映的情况,并详细查看了当时签订的协议书后,调解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针对协议书签订的当事人所属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出相关解决此事的意见和方案。最后,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何代志负责兑付所欠民工(临时工)所有工资;由王清平(绵阳市国昊盛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负责兑现运输、摘茶及月薪工资等费用;挖掘机是绵阳市国昊盛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罗国兵从挖掘机业主张保全处租赁,租赁费用由挖掘机业主向罗国兵追讨,自签订本协议后挖掘机可立即开走,不得再追究此前所有的民事责任。

此次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理,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调解维护稳定促和谐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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