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盐亭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局长谭吉高给盐亭县司法局打来电话称:2012年2月13日在指南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河镇泥堡村村民刘中钊当场死亡。事发后,死者方亲友纠集40多名亲友先后到县交警队和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集体上访,曾与车方发生大规模的语言和肢体冲突。据可靠信息,当天下午,众亲友群情激奋,又将来县上集体上访,请求县司法局派出法制宣传教育人员和调解人员,协助处理此事。
接到此情况反映后,盐亭县司法局副局长罗义立即对此事的应急方案与相关股室进行了专题研究。当日下午1时许,罗义副局长带领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周茗鸢、人民调解股股长罗强、副股长赵洪碧律师及时赶到县交警大队协助处理此事。
当罗义副局长一行赶到县交警大队时,发现交警队院内来了黑压压一坝子的男女老少,个个议论纷纷。躲在外面看情况的车主马强、驾驶员蒋维东(三台县人),见此情况拔腿就跑,不敢与死者方亲友接触,生怕再次挨打受骂,不敢露面。
见此情况,罗义副局长敢于直面矛盾,不躲不推,来到人群中间振臂高呼:“各位亲戚朋友们,我是盐亭县司法局副局长罗义,我代表党委政府来看望你们来了。你们的亲友突然去逝了,我们与你们一样,心情非常沉重。请你们相信,你们的事情一定能够依理依法尽快得到解决。今天以后,如果解决不好,请你们直接来找我。请同志们、朋友们保持克制,依法依程序反映合理诉求,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机关和社会秩序,更不能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话声刚落,人群中一个高个子中年男人突然发话了:“罗局长,你是不是这样说呵,从今天起我们就找你了哦……”,“从今天起你们来找我,给我一点时间,我不解决,解决不了,解决不好,你们再找其它人吧!”罗副局长斩钉切铁地说。听了罗义副局长的坚定表态后,人群中议论开来。
过了一会,那个高个子中年男子(后来才知道他是死者的亲家)对亲友说:“既然罗局长这样说,我们走吧……”,“请留下3-5个继承人及直属亲属参加,其它人员可以暂离开,等候消息。”很快,死者刘中钊亲友就推举出了5名代表与罗义副局长一起,来到办案交警赵宴平办公室参与协调处理。
当初死者方亲友提出了高达43.75万元的赔偿请求,车主及驾驶员方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许多项目和标准没有法律依据,死者方亲友再一次被激奋,甚至发生了语言冲突,互不相让。
罗义副局长见状,立即出面制止,并站在情、理、法相统一、相一致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宣传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原则、赔偿项目和标准。他明确指出:交通事故是全省统一的标准定型化赔偿。并按照法律规定,逐项给双方当事人计算了赔偿金额,并阐明相关法理和情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仍未达成协议。在当日下午18时许,死者方亲友们再次情绪激动,甚至扬言,今天不解决好,任何人都不准走。罗义副局长再次给双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劝导当事人依法办事。经过反复说服教育,最后,双方采纳了罗义副局长的建议,于当晚双方各派两人再次调解。
按照约定,从晚上7:00——11时许,司法局罗义副局长、周茗鸢股长、罗强股长、赵洪碧副股长又在盐亭县伯乐门茶馆,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反复做工作,终于在当晚11时20分许,双方签订了正式书面协议,由车主及驾驶员一次性赔偿死者方法定项目及其它相关费用32.8万元。应死者方亲友要求,罗义副局长提供担保,此协议款定于2012年3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终于双方握手言和。
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罗义副局长、罗强股长放弃星期六休息,又带领双方当事人代表到县交警队,与办案交警一起完善了相关手续,并先期给死者方支付7.5万元现金,用于及时安埋遗体。
2012年3月10日上午11时许,在县交警队门口,双方当事人拉着罗义、罗强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司法局了,太感谢了,你们放弃休息,不计报酬,为我们无私服务,感谢了!”
为此,这起群体性上访案件,在盐亭县司法局的及时法制宣传调解服务下,化干戈为玉帛,彻底解决,案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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