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梓潼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加快推进法治梓潼、平安梓潼建设,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着力预防为主,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到位。一是落实日常排查工作,利用各级调解组织,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村(社区)调委会每周排查一次,各乡(镇)调委会每半个月排查一次,做好台账登记。二是抓好重点时段排查工作,重点抓住重大节日、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集会以及社会敏感时间点的排查,去年初梓潼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梓司发〔2017〕6号)、《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梓司发〔2017〕61号),《关于做好农村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通知》,我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在全县开展了突出矛盾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三是指导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排查,尤其是辖区内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主动掌握辖区内所属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好台账登记。四是认真抓好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紧抓农民工、“三个留守”、老访户、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结合乡镇、司法所日常工作开展走访排查。
二、着力事要解决,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到位。一是开展“随手调”现场调处解决矛盾纠纷,针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矛盾纠纷,当场解决,做好调处记录。二是落实“三三制”调解机制,通过社、村、乡(镇)三级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做好调解案件的资料归档,并及时回访调解落实情况,避免纠纷反复。三是协调各部门调处解决,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性纠纷,根据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或纠纷发生地的司法所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有效避免因部门衔接不到位导致纠纷调处不及时,从而加深矛盾的现象。四是成立了“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团”,协调相关部门、基层党委政府和承建企业共同做好调处工作,积极参与解决重大项目中的信访问题,实施访、援、调有机衔接。五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主动利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和控制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信访事件。
三、着力建章立制,实现矛盾纠纷机制到位。一是源头预防机制,借助各级调解组织、网格化服务平台等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二是畅通信息报送机制,我县建立了纠纷月报、年报、简报及快报制度,村(社区)、乡(镇)向所在辖区的司法所报送,司法所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县司法局报送,县司法局将信息分析归类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送给媒体、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单位。三是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攻坚小组专项攻克的制度。四是建立情报信息多级联动收集、研判和使用机制,做好日常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每月形成矛盾纠纷形势研判报告。五是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我县在文昌派出所、潼江派出所、许州派出所、石牛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六是常态化全员培训机制,分级分批次开展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训活动,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 (梓潼县司法局 杨朝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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