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确保红原县省级卫生城市创建验收工作顺利完成,8月23日上午,红原县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举办了公共场所负责人培训会,32家单位共40余名公共场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口支援人员张轶霖同志,受邀为现场参会人员系统的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随后由红原县卫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根据红原县实际,依照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系统的讲解了国家卫计委《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四川省公共场所量化评级工作。会后,参会人员均表示通过培训增强了场所卫生安全自我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也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卫生知识水平。
通过此次培训,为有效杜绝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以及为顺利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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