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出台《游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后,游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出新招,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致全区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公开信重点说明了普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相关普查技术方案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参与普查的各级部门和机构必须认真履职,依法普查,保护普查对象的正当合法权益;所有普查对象应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配合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各种与污染源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记录及资料。
公开信号召大家行动起来,关心普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为圆满完成游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生态游仙”做出更大贡献。 (游仙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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