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全省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启动以来,游仙区司法局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于2017年10月超前完成全区2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司法所实现四个规范化。
一是办公场地规范化。25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总面积较之前增加976.8㎡。科学设置了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以及法律援助室等功能分区,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二是标识标牌规范化。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司法所外观形象、内部标识标牌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所容所貌整洁美观,进一步增强了司法所的识别度,展现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崭新风貌。三是业务工作规范化。统一了司法所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文书和工作台帐,加强信息化建设,司法所全部接电子政务外网,两大平台和三大办案系统有序运行、全面运用,确保司法所依法履职、规范开展工作。四是队伍建设规范化。坚持精简机关、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原则,通过“落实1名专编、三联工作制度、多种渠道引入”的方法整合资源、引进人员。目前全区25个司法所实有专兼职人员87人,各个司法所人员配备均达到了3人及以上。(游仙区司法局 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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