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游仙区社会体制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由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社会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庆斌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龙明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9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首先,区司法局局长、区民主法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昶传达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司法局《绵阳市游仙区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管理办法》、《游仙区司法局关于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工作方案》、《游仙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实施意见》;区法院《游仙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游仙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区检察院《游仙区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区依法治区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区妇联《关于建立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实施意见》;区总工会《游仙区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改革制度管理方案》共九项改革事项。
最后,肖书记对两个改革小组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要求:一要抓好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既要抓具体改革举措推进落实,又要抓牵头改革任务统筹协调;二要抓好宣传创新,充分运用媒体大力宣传推广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大力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三要抓好归档组卷。注重平时资料的积累收集,及时地将改革事项推进过程中的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四要抓好监督检查。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定期检查各责任部门改革进展情况,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游仙区司法局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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