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审前调查评估。严肃调查责任,本着“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对调查结果逐级签字审查,对存在的问题严格倒查追究、责任到人。1―5月,完成假释前社会调查评估4件,诉审前社会调查评估22件,采信率92.3%。 二是规范入矫宣告,使社区服刑人员知晓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其服刑意识;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以及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做到全程教育、监督、帮扶。1-5月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7名。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日常报告、社区服务、集中教育和请销假等各项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有评议”。1-5月,参加社区服务、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1300多人次,办理外出审批14人次,给予警告14人次。四是多元心理矫治模式。与川北监狱签订的《狱地共建协议》,邀请了川北监狱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授课。同时,通过社会广泛参与度,邀请了农工党绵阳市委副主委,市三医院副院长黄国平博士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辅导讲座。1-5月,开展心理辅导人数达240人次。五是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坚持三心教育,建立组合帮教模式。贯彻“以情感人,送去爱心;以理服人,送去真心;以法育人,送去信心”的“三心”帮教管理模式,充分利用认知行为介入,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个性方案,采取分别矫正管理,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截至目前,游仙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52人,解除矫正938人,累计接受刑满释放人员1271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14人(其中管制4人、缓刑204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游仙区司法局 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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