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游仙区卫生局 游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绵游卫发〔2013〕66号)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相关要求,2017年5月26日-27日,由区卫计局基妇股副股长马晓明带队,组织区托幼机构卫生评价专家组,对2017年上半年提交申请的中科幼教富乐山幼儿园等5家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评价。
按照《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专家组成员采取察看现场、查对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严格、认真地逐项进行了卫生评价,针对存在问题,专家组现场对卫生评价情况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次卫生评价1家托幼机构达到合格标准,4家托幼机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专家组及时出具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要求卫生评价不合格的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赵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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