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游仙区人社局组织召开了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座谈会。太平镇等9个用人单位领导以及新录用的16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股长彭静宣读了录用文件。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雪莲对新录用人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讲解了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并对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服从安排,希望新录用工作人员正确处理个人愿望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尽快进入角色。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学习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纪律意识,将所学知识结合实践工作需要,提升能力,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技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三是要安心基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录用在区级机关且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将其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新录用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座谈这种形式,让他们了解了区情,了解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今后在工作中一定会以此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为游仙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努力。
2016年,游仙区拟计划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17名,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程序,实际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17名,因孕申请延后体检1人,此次到岗16人,其中公务员6名,参公人员10名。(张晓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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