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部署要求。自7月22日起,盐亭县市场监管局玉龙监管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准入环节,对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野生”“江鲜”“水产”等字样的新申请个体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在销售环节,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广告监管环节,加强监测排查,对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检查经营单位共计187户,张贴《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告知书》200余份。
下一步,玉龙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开展从水里到餐桌全链条联合执法,严查食品销售环节及餐饮场所销售长江野生水产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盐亭县市场监管局 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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