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打通电价降价红利传导“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切实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近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对全县转供电环节电价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以梓江新城、水晶郦城、好家乡、玖兴机动车服务中心、鸿宇中心等5家转供电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中发现个别供电主体依然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电费价格(最高向终端用收取电价为1.2元/千瓦时,最低向终端用收取电价为0.9/千瓦时)、违规分摊电量电费、未公示电费收入明细、未公示价格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清退多收电费并提交整改报告。
12月5日,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以及国家电网盐亭分公司组织全县11家转供电主体召开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通报了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时发现的转供电环节电价存在的问题,组织转供电主体学习了省、市、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排查整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要求,全县各转供电主体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务必认真落实国家和全省各项降低电价措施,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规定电价标准向用户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合理分摊电费。在12月18日前,认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特别是要做好清退多收电费工作。联合检查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集中专项检查,对检查中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蒲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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