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共盐亭县委召开第68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盐亭县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县委书记陈朝先要求,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就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细化目标,并落实到责任部门;针对盐亭生态环境存在的实际问题从严从重考核,要在农村面源污染、肥水养鱼、秸秆禁烧、小流域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方面下大力气;各乡镇一定要把辖区内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超额完成生态环境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目督办、县监察局要按照《问责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袁明强调,《考核办法》不仅是省、市对我县的考核,更是我们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迫切需要,通过《办法》可以更好地衡量各级各部门在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中的实绩。分管副县长蒲浪涛牵头,组织环保、规建等部门和部分乡镇代表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对提出的考核指标进行了反复讨论,并根据盐亭实际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面源污染等五个大项16个小项指标,最终形成了《盐亭县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各参会领导相继对《考核办法》提出了切中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盐亭县环保局 吴荣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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