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提升党员干部文明素质,5月25日,乐安镇通过会前学法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学习《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吴艳组织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条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乐安镇田青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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