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紧盯“扩权赋能”这一改革任务,做深做细“放权、承权、行权”三个关键节点,及时调整下放一批乡镇“想接、能接、需要接”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基层权力给基层”,全方位拉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
(一)分类放权,确保基层权力“放得下”。一是法定清单依法定。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乡镇法定行政权力118项、赋予行政权力55项,编制《三台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二是基础清单共同定。组织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共同编制1张《委托下放乡镇的行政权力事项基础清单》,按照“两上两下”的工作方法,优先考虑乡镇承权意向、限定部门放权方向,重点评估乡镇承接能力、划定部门下放事项,43项县级行政权力全面委托下放到33个乡镇。三是特色清单按需定。对应“驻地镇、中心镇、重点镇、特色镇”四种乡镇类别,量身定制4张《委托下放“四类”镇的行政权力事项特色清单》供乡镇自主承接,分类委托下放37项县级行政权力。
(二)配套承权,确保基层权力“接得稳”。一是下放权力书面交。组织12个放权部门与33个乡镇就委托下放行政权力进行书面交接,签定《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书》292份,逐一明确委托事项、行权范围、委托期限,以及行权过程中各自应当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二是下放权力配套交。组织放权部门对照委托下放乡镇的80项县级行政权力,逐条逐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操作指南》以及《执法事项监管清单》,明确审批事项的申报要件、办理流程等,明确执法事项的认定标准、裁量基准等。三是下放权力全程教。分季度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场培训,分片区召开行政执法办案现场观摩,分时段组织乡镇赴县级部门跟班培训、组织县级部门赴乡镇现场教学,目前已累计开展集中培训3天、现场观摩1场,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
(三)动态行权,确保基层权力“用得好”。一是权力调整集中办。建立1套统一的行政权力调整流程,明确承权乡镇、放权部门均可提出动议,须经营商、司法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分别评估论证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最终审定。二是权力调整照章办。建立1套周密的行政权力下放流程,推动行政权力交接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限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交接以及技术交底,限定30个工作日内启动县乡之间交流培训。三是权力调整即时办。建立1套灵活的行政权力回收流程,通过县乡定期自查、第三方专项评估、社会舆论监督等制度,保持对下放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管,对下放实效不高、社会评价过低、机制运行不畅的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即时收回”。(三台县委编办 敬兴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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