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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营镇切实做好2020年禁渔管理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3-05  发稿编辑:韩春梅

 

刘营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城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禁渔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渔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切实抓好春季禁渔和天然水域禁捕工作,该镇成立了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禁渔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河长制、扫黑除恶及2020年打击禁捕执法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精心组织部署,细化管理措施,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禁渔期制度实施到位,把禁渔管理和打击非法捕捞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横幅、手机短信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公布禁渔期、禁渔区、禁止类型、禁捕禁渔公告,加大渔业法规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主动邀请媒体、环保志愿者等参与禁渔行动,引导和发挥群众性护渔组织的积极作用,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夯实群众基础,弥补渔政执法力量的时空局限性。

三是强化检查监管,保护渔业资源。按照《长江水域涉渔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暂行规定》《内陆水域生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执法合作,加大对天然水域、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挖砂采石、涉水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建立和完善跨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对群体性、团伙性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涉嫌犯罪行为;不断增强执法震慑,提高非法捕捞成本,努力形成不敢非法捕捞、不想非法捕捞的良好局面,确保所辖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刘营镇:吕海东、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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