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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太镇做好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1970-01-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连日来,为保障辖区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根据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确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绵医保函〔2018〕26号)和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报送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三退军发〔2019〕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太镇实际,由分管民政领导杨乐同志牵头,中太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在辖区内开展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中太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紧密联络村社干部,抽查走访、严格把关,对辖区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双参”人员等登记在册享受对象进行复核,杜绝漏保、错保和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经核实,我镇1-6级残疾军人7名,7-10级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双参”人员共151人,均按政策规定实行全额代缴。(易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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