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抓好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确保各相关部门人员卫生计生信息保持相对一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镇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扶贫办、劳动保障所、卫计办等相关部门建立起“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管理、信息互通”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一、领导负责,定期监督协调机制
相关部门应重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和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抓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与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岗位责任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与信息互通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要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配合中出现的问题。
二、信息互通,建立联合办公机制
镇卫计办每月组织派出所、民政、卫生院、扶贫办、劳动保障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解决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信息互通
(一)镇卫计办
1.负责协助召开好相关部门参加的卫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会议。
2.将各部门收集报送的情况与各村上报情况进行核对,核对后将村级未掌管的人口变动信息交给村计生专干填报村级月报单。
3.把核对后有异常情况的出生人口信息通报给卫生院。
4.将当月的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异常信息和其它人口信息反馈给派出所。
5.将已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家庭的基本信息反馈给民政办。
6.已满60岁的提交劳动保障所。
7.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本镇的卫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考核。
(二)镇派出所
1.按时参加卫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联系会议。
2.负责收集每月入户、死亡、迁入、迁出等相关信息,填报相关表格后统一报送镇卫计办。
3.对卫计办通报的异常人口信息在当月内做好变更。
4.配合卫计办核对人口户籍信息,不吻合的做好变更工作。
(三)镇卫生院
1.按时参加卫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联系会议。
2.镇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村级卫生室、私人诊所要登记好人口出生信息和避孕节育手术信息,由卫生院收集整理后报送镇卫计办。
3.及时落实镇卫计办反馈的人口信息互通共享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当月联系会议上报送镇卫计办。
(四)镇民政办
1.按时参加卫计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联系会议。
2.向卫计办通报当月登记结婚、离婚和办理收养手续人员的基本信息。
3.出具婚姻状况相关依据时应与卫计办沟通。( 西平镇党政办: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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