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2月13日至16日,光辉镇对全镇各村农村群众的危房情况认真进行核查上报。
根据各农村群众存在的实际情况,光辉镇安排民政办、扶贫办、村建规划所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配合,严把每一个环节,协调各方面关系,为农村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争取在“十三五”期间让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群众能全面完成危房改造,解决他们住房难的问题。(光辉镇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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