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印发《关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通知》,启动2017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将采取审核企业自查材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75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企业的年度自查报告将纳入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内容,不按规定提交企业年度报告和在年度报告中隐瞒、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王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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