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法制宣传队伍。由镇、村、社三级干部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定期到各村各社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各村社制作一副永久性的法制宣传标语,利用召开群众大会、进村入户时间对涉农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重要内容的全面宣传,促进群众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每周一机关例会上由综治办负责20分钟会前学法的内容,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充实调解委队伍。充分发挥镇村调解委作用,对各村调解委成员进行及时充实,积极主动全面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处理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刘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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