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好的管理党员教育经费,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抓源头。严格按照2015年度党员年报的党员数量进行党费的收缴,并且根据党员的不同职业类别,参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准确测算,认真做好党员缴纳党费的收缴任务。
二、抓监督。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收缴标准进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并按时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不得私自挪用、保留,各村社干部做好监督作用。
三、抓使用。党费的使用落实专人负责,要严格用于党的活动,特别要结合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及时的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新鲁镇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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