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光辉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会。参会人员:民政办、妇联、团委、学校、派出所相关人员及各村(居)的主任、文书。
会议指出,摸底排查对象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同步统计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的基本情况。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母或亲戚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按照0至5周岁、6(含)至13周岁、14(含)至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摸底排查工作于6月24日结束。
分管领导要求民政办、妇联、团委、学校、派出所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排查任务。(光辉镇 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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