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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镇在城镇区域启用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5-20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四川最美古镇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三台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10〕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规划,在西平镇城镇建成区安装智能视频分析系统,依法对城镇“五乱”、破坏公共基础设施、市民不文明行为等问题进行监管。

一、管理要求:1.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停车场、划定停车位内规范顺位停放,车头朝向一致。2.摊位入市,坐商不能越门经营。3.运输车辆按要求密封或覆盖,严禁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4.垃圾定时定点投放。5.倡导市民遵守“居民公约”要求,做到爱护公共基础设施和一草一木,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美观,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告知事项:1.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将24小时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3分钟,超过3分钟后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将自动检测记录。凡发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城管执法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抓拍到的,未当场接受处罚且3天(含违法当日)内未到西平城管执法中队接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公安交警(非现场)执法系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2.智能视频系统全天24小时对城镇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监控,公共基础设施包括:绿化树、花卉、隔离栏、停车栏杆、垃圾箱、果皮箱、污水井盖、弱电井盖、公共健身器材、灯杆、交通标识标牌、街名牌等。对破坏或盗窃公共基础设施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相关责任。3.市民不文明行为(如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公共场所等行为)被智能视频系统抓拍后,将曝光,若行为严重的将依法处理。(西平镇党政办: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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