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监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近日,光辉镇安排工作人员对光辉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环境安全巡查。
此次巡查,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对是否违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非法采砂等9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并认真填写《三台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记录表》,确保全镇饮用水安全。 (光辉镇 王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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