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领导来三台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4月7日下午,绵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奉光明一行到我县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奉光明一行此次调研活动主要是讨论《绵阳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的修订工作,征集基层法律援助从业者对此次修订工作的意见,县司法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全县律师代表、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参加讨论会。
奉光明指出,此次修订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绵阳市法律援助程序,要求综合考虑细则合法、合理、科学、严谨的特点,使新修订的细则具有更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适应我市当前的法律援助工作实际。
会上,与会人员就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涉及的办案经费分配、差旅费结算、补贴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对信访维稳、农民工维权等几类特殊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程序以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后,大家表示,希望新修订的《绵阳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能够更好的规范目前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县司法局办公室)
三台县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4月14日,三台县司法局、三台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基础法律服务工作首次培训会。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陶红、纪检组长张春松,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会,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苑媛应邀到会授课。
会上,司法局副局长陶红结合2015年底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调研所掌握的情况,主要从业务拓展、办案质量、所务建设、财务管理、收益分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投诉处理等方面讲解了意见,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红线,诚信执业,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
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苑媛从法律思维和法治精神破题,通过对近期热点案例的剖析,为与会人员呈现了一份涉猎民法基本原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土地流转以及程序法和法律实务等多方面知识的丰富法律大餐。从立法过程到法律体系,从法理到法条再到案例,罗局长深入浅出的专业讲解,加深了大家的理解和认识,使大家收获颇丰。
培训结束前,陶红副局长还组织大家进行了交流,就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基协和司法行政的关系,如何配合,大家都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此次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顺利结束。(法律服务管理股)
永新镇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2016年3月,永新镇村民王某拆除自家两间危旧平房后,准备在原址上修建院坝,但在砌筑院墙时,因院墙外道路预留宽度问题与邻居张某、冷某发生纠纷。
原来,王某家平房前有一条约1.5米宽的道路,主要供王某、张某和冷某三家入户通行。为进一步提高三家入户便利性,消除消防隐患,张某、冷某认为王某在新建围墙时应主动拓宽道路宽度,留出3至4米作为消防通道。王某则强烈反对,认为:一是自己已经做出让步,同意在新建院墙时,主动将宅基地让出0.5米,使路面宽度达到2米;二是如果按照张某和冷某要求将路面拓宽到3米左右,必须砍掉自家两颗已经产生经济效益的核桃树,而张、冷两家也不愿就此损失给予相应补偿。双方争执不下,但王某因急于外出务工,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开工修建,张、冷两家则在现场阻碍施工,双方冲突愈演愈烈。
了解情况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由综治办、司法所、镇调委会、村建国土等多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相应村社干部构成的联合调解小组,负责该起纠纷的调处。在实地调查走访、现场查看,全面了解了纠纷情况后,调解小组抓住双方矛盾焦点,分别从邻里情感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反复劝说,经过数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一是王某修建围墙时预留出2.8米作为张、冷两家的入户道路;二是张某、冷某一次性赔付给王某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至此,一起因一堵院墙引发的风波在调解员的不断努力下终于得到平息,邻里关系重归于好。(永新司法所)
新生片区召开2016年度第一季度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司法行政划片管理模式,推进2016年片区司法行政工作,4月8日上午,新生片区召开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片区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片区负责人传达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片区实际,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尤其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辖区各所要认真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方法,会上大家对县局新拟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计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将对片区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新生司法所)
县司法局及时传达省委巡视组巡视三台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
为迅速传达落实4月25日县委召开的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三台县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4月26日上午,三台县司法局召开干部大会,专题传达昨日县委会议内容,安排我局相关工作,全局在编干部参会。
会议传达了县委会议内容,着重对本次省委巡视组巡视的意义背景、巡视对象、巡视任务、巡视方法进行了说明,对县委要求进行了传达。
会议要求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立场方向,联系“四个全面”,深化“六项纪律”;要一如既往地遵守工作作风纪律,加强公车管理,管好“八小时外”生活;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动配合巡视组工作,如实反映问题;要把此次巡视作为找差距、改作风、促发展的难得机会,即知即改,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县司法局办公室)
三台县召开2016年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
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快法治三台建设步伐,4月22日,三台县召开2016年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就迎接依法治省暗访工作和法治三台建设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部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乡党委书记、镇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参会。
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刘玉华指出,2015年三台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一是荣获2015年依法治市先进;二是我县报送的“咬定青山绿水不放松—三台县组织实施县主要领导离任生态审计力促生态文明建设”文章获得由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联合举办的“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征文全省第一名;三是全省首例“客车司机超员驾驶入刑案”成功审结,各地纷纷赴三台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他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加强综改区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律七进”工作,督促检查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强化会前学法制度落实。
县委书记赵迎春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更好地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打造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法治三台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地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形成亮点。二要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依法治省暗访工作,对照暗访工作内容及时查漏补缺。三要强化督促考核。县目督办、县纪委(监察局)要会同依法治县办对该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依法治省暗访工作和法治三台建设,为建设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县司法局法宣股)
鲁班镇成功调处一起抚恤金分配纠纷
2015年4月,某单位退休干部刘大爷因病去世,按照有关规定,钟大爷遗属获得抚恤金、伤葬费共计11万元。对于这笔钱的分割问题,一家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一年来,纠纷不断。
4月20日,纠纷当事人刘大爷两个儿子刘氏兄弟(刘大爷和前妻所生)以及刘大爷的遗孀王老太(刘氏兄弟的后妈)来到鲁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过了解,双方的争议主要为:刘氏兄弟认为,父亲在世最后几年,后妈王老太抛弃父亲,回娘家生活,并没有尽到对父亲的照顾义务;父亲去世后,所有丧事和其他善后工作均由自己两兄弟承担,花费6万多元,而王老太根本没有露面,更没有承担任何费用;因此认为这11万元应当在扣除丧事花费6万多元后,再由刘氏兄弟和王老太平均分配。王老太一方则认为:国家只补助了1万多元丧葬费,而刘氏兄弟却称丧事花费达6万余元,多出的5万元,应当算作刘氏兄弟作为儿子自愿为父亲尽孝,而且按照农村惯例,为父母养老送终是儿子应尽的义务,因此主张10万抚恤金应当直接由王老太和刘氏兄弟平均分配,自己不应当分担丧葬费。
调解现场,眼见结怨已久的两方争吵越来越激烈,调解员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首先将刘氏兄弟叫到调解室外,进行情绪安抚和劝说,指出:王老太1999年和刘大爷登记结婚,从法律角度讲,抚恤金虽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王老太是适格的分配主体,另外刘氏兄弟出具的丧事支出清单费用达6万多,在国家提倡节俭办丧事的大背景下,法院对清单部分支出不一定会认可;从人情角度讲,虽然最后几年王老太没有照顾刘大爷,但1999年以来,两老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作为一家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尽量都作出一些让步。听完后,刘氏兄弟当时表示,愿意做出一定让步。随后,调解员又单独对王老太一方进行了劝说,着重强调老人后期主要是刘氏兄弟在照顾,去世后的所有事情也是兄弟二人操办,本着解决问题,促进家庭和谐角度,双方都应该做出一定让步,把事情平和的解决。调解员的劝解起到了作用,双方均表示愿意在自己主张的金额上互相做出让步,经过进一步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老太领走2.5万元,其余部分在支付完老人丧事费用后,由刘氏兄弟均分。
至此,持续一年之久的抚恤金争夺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平息,既修复了破裂的家庭关系,又节省了诉讼成本,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方面的特殊作用。(鲁班司法所)
新生镇召开网格化服务管理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进2016年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4月18日,新生镇召开了2016年第一季度网格化服务管理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镇分管领导以及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等有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通报了第一季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对人民调解原则、技巧、卷宗制作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网格化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民生事项代办、信息搜集、矛盾纠纷排查、特殊人群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各村(居)、相关单位要主动将人民调解和网格化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用;各网格员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走村入户,及时搜集了解第一手矛盾纠纷信息,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上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切实做好特殊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形成书面走访台账,充分利用好“社区E通”、“随手调”等信息上报平台,及时通过终端上报特殊人群的动态及异常情况。
此次会议将对我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产生推动作用,对我镇的社会和谐稳定产生积极作用。 (新生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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