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川粮函[2015]219号),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核,三台县金石粮站(金石、新鲁、芦溪粮所)为执行中籼稻最低收购价库点;执行价格为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标准品到库价毎公斤2.76元,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等外品不属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三台县发改局 粮食调控与商贸流通股)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