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三台县供销社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和劳动纪律管理。一是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纪律着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了工作人员A、B岗工作制度,机关内部各股室、各岗位全部实行代班、代岗、轮流值岗制度,确保工作时间内不出现离岗脱岗现象;凡工作时间外出处理公务的必须向当天值班人员或同股室人员告示去向、联系方式,确保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群众办事及处理工作事务能够联系上、有人办。三是在公务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影响行政效率,贻误承办事项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由县社纪委追究纪律责任。四是将加强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将追究违规违纪工作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等工作相结合,通过以上办法,不断提升了“高效、廉洁、文明、规范”的供销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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