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大股室制”,以机构“减法”激发工作效能“乘法”。(1)优化资源“精简瘦身”。全面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将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整合设立6个“大股室”,统一调配大股室办公室设置,有效精简40%,实现空间上近距离、人员上统一管理,工作上效能提升。(2)推进股室“整合强体”。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重构人员编制配置关系,统筹将退二干部、法律专业人才配置到职能股室及具体岗位,推进老中青队伍优化均衡,股室间职能结构和事权关系得到整体优化,有效解决“一人股”及人员忙闲不均等问题。(3)推动干部“一岗多能”。坚持选优配强主责机构负责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牵头负责人与股长、股室成员之间互为AB角,做到工作有侧重、分工不分家,根据紧急性、重大性工作任务要求,鼓励年轻干部牵头组建临时攻坚组,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供稿:政治处 编辑: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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