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2019年6月3日,县司法局收到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号提案承办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静同志立即要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提供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和开展工作的资料,并成立了承办此政协提案的工作小组,由副局长鲁塔同志任工作组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人员为组员,与卫生健康局一起全力做好第18号提案的办理工作。
2019年6月10日至11日,鲁塔同志带领小组成员分别到旧堡乡和坝子乡与提案人赵林斌委员、何代清委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工作小组首先请两位委员分别对提案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随后工作组组长鲁塔同志就提案内容向两位委员进行了解释说明:一是“关于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方面,平武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于2013年1月4日由平武县医学会牵头成立,由1名主任、3名副主任及5名成员组成;二是“由法律工作组、高年资医学专家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贤达组成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方面,平武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专家组成员、平武县医学会成员及卫生局法律顾问共同组成,下一步,我们将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充实平武县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县财政给予办公费用补助”方面,县财政已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以案代补”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县委、政府争取人民调解办公经费的支持。最后,组长鲁塔同志代表全局对两名委员进行了感谢,感谢委员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接下来我们将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找缺点,补短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好的提案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可以起参谋咨询作用;对五位一体建设,可以起到推进补充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以起到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可以起到民主监督作用;对某些人民内部问题,可以起到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对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可起到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提案才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提案工作的落实办理不仅能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更能以此为镜,促进自身工作的开展。(文/图 何翠萍)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