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绵阳中院技术室主任孙吉波一行到平武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孙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平武法院技术室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重点指导学习了绵阳中院印发的《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刑事涉案机动车报废处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平武法院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以及刑事涉案机动车报废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办法。
平武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涛参会,对涉及执行案件的技术鉴定、评估工作做出了高度评价。吴局长表示,执行局与技术室一直以来相互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互相支持。(董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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