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会在县法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东,法院执行局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涛,县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初稿)》,就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沟通协调。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东结合法院院情、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大执行格局构建、执行措施与工作方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作了简要汇报。他指出,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收官之年,执行压力空前严峻,要达到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目标,不仅需要法院系统自身努力,更加需要借助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真正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通力协作。县委政法委已牵头建立了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全县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均纳入其中,有效整合了力量。但部分职能部门缺少发挥联动作用机制,未能有效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就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出台决定,并对联动协作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会上,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分别就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初稿)》提出意见与建议。会议指出,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得到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二是应完善联动机制,使该制度更加细化、格式化,要求更明确;三是统计有效数据,对案件进行梳理,将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各部门均表示将大力支持与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辉强调,当前解决“执行难”形势严峻,各职能部门应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最后冲刺。对于《决定》初稿的完善,他要求:一是要将内容再细化、再斟酌;二是对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再明确、再细分;三是引用法律法规应更充分、更详实;四是需通过《决定》明确职能部门拒绝配合执行、涉府部门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强化法律责任追究。他指出,法院应结合日常工作,开拓视野,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一套独具平武特色的执行模式。(唐占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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