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武县法院紧紧围绕平武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和省法院“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目标,坚持“规范提升、实干兴院”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执工作,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着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在市中院年终目标考核中位居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第一名,多项单项工作也位居第一。一年中,我院获集体奖励26项,个人获奖30人次。其中被绵阳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辅助等工作均获先进表彰。
特色工作亮点纷呈:一是顺应县委“生态立县”战略,强化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建设。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获省市法院充分肯定。践行“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创立将“补植复绿”纳入量刑情节的制度和“责令被告人巡河值守”的量刑方式,在全省尚属首例,被《立法网》作为典型案例推广,被四川日报专题报道,得到了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谭勇的肯定,并被绵阳市中院院长马泽波点赞。二是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执质效。其经验在全省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质效”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三是妥处重大复杂案件,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审慎审结了天友国际涉建筑合同劳务纠纷、金沙国际赔偿纠纷、珍稀植物园破产案、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平武一号合同纠纷等涉群体性、党政、群众关注案件,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18年法院党组有决心带领全院干警继续保持该成绩,紧紧围绕平武“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依法治县、和谐发展”战略和“三大要务”、“六大攻坚”目标,全面高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实现“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和全省旅游生态强县目标贡献力量。(唐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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