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武法院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导向,着力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四举措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今年以来,该院40名人民陪审员共计陪审案件126件,普通案件陪审率为100%。
一是“精”选人员。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分片区广泛宣传,尽可能将基层德高望重、善于调解的能人纳入人民陪审员选任考察范围;由各法庭根据司法工作需要推荐初选人选,优先从法律素养较好、基层经验丰富、调解工作扎实的一线干部中选拔,并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占比例;适当将名额向边远乡镇倾斜,确保司法力量均衡配置、全面延伸。今年新任40名人民陪审员中,基层村社干部占48%,专业技术人员占25%,无职务的当地长者头人占18%。
二是“严”定职责。将人民陪审员职责写入《人民陪审员申请书》,制作人民陪审员出台《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履职程序、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等内容;要求每位陪审员全年至少参与陪审2至3件案件,至少回访1件陪审案件,并真实、准确地作好记录工作,交审管办备案;对不履职、不作为的陪审员实行定期通报制,针对陪审员缺席审判情形,一年内经通知无正当理由缺席审判活动3次以上的免除其资格,全年仅有1人次因事缺席审判。
三是“常”态培训。每年定期举办一次“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会”,由政治处传达上情、院情及陪审工作内容,使其掌握陪审基本要求;不定期举行“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活动”,通过观摩、考评案件庭审,提升人民陪审员实际履职能力;利用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参与调解时机,现场开展“业务指导会”,交流司法调解和群众工作技巧,强化人民陪审员定纷止争能力。今年以来,共针对陪审员开展培训150余人次。
四是“强”化保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其会议培训误工补助、案件陪审津贴、往来交通补贴等,确保陪审员安心、专心、尽心从事陪审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档案,将陪审员日常工作情况记入档案,对成绩突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者有其它突出事迹的予以表彰奖励;建立陪审员微信群,及时推送开庭信息、法院动态,关心关怀人民陪审员日常生活,促进陪审员之间的相互交流。 (唐 林)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