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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四项举措率先攻克“执行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6-16  发稿编辑:韩春梅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落实党中央总体决策部署要求,也是法院系统对全面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因基础条件较好,平武法院虽系山区小法院,但仍作为全省90个“力争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基层法院之一,率先吹响冲锋号。该院结合相关工作实际,按照强基础、转作风、严纪律、提效能的总体思路,具体采取如下四举措,全面攻坚克难、主动出击、迎战“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认真开展“反消极”专项活动,切实转变执行作风,以队伍建设促工作提升,筑牢解决“执行难”内部基础

该院严格落实相关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反消极”专项活动,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对执行案件全面实行动态管理、节点考核,探索建立了智能化的执行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强化对执行案件的质量管理,实现对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结案、归档全过程的实时监督、无缝管理,推动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效率化,为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灵活采取执行策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攻坚重大、群体性、有影响案件,为解决“执行难”营造外部声势

为赢得社会支持、扩大声势,该院将解决“执行难”与社会热点--保障民生相结合,加大对相关案件执行力度,适时开展了“涉农民工维权”、“涉群体农户维权”等多个专项执行活动,妥善处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成果执结了一批有影响案件。如在执行涉某木业公司系列案件中,该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成果执结全省首例浮动抵押担保案件,不仅使得近百户林农1340万的诉求全部得以实现,又使得被执行企业避免破产、得以继续运营,更消除了不稳定隐患、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了“三赢”,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群众的广泛“点赞”。这些工作,都扩大解决“执行难”社会影响力,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

三是率先建成“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初步建立执行指挥系统,强化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借力现代化执行手段破解“执行难”

通过积极争取,该院率先建成“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对21家全国性银行,4家省级、地方性银行,以及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银行相关财产状况的网络查控,实现了执行人证券、车辆、工商登记等相关信息的网络查询。同时,还初步建成了执行指挥系统,实现了指挥中心与外出执行人员的实时视频通话对讲,相关视频、音频的同步传输并备份至“云端”。在做好上述两项的工作的同时,该院还拓宽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使用渠道,率先完成了刑事罚没财产的网络拍卖工作,使一批刑事罚没车辆成交价高于评估价43.9万元,溢价率高达27.96%。这些现代化执行手段极大幅度的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严格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完善信用惩戒措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主动迎战“执行难”

近年来,该院通过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互联网、市日报、县电视台、县城区多个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限制高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17年初,该院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制作纸质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文书,在全县主要街道、路口及各乡镇进行张贴、公示,有力威慑失信被执行人,促使4家法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近2000余万元,7名自然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20余万元。同时,该院还审慎进行了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共建议取消了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县党代表、5名“村两委”候选人资格,督促4名涉案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关义务。信用惩戒措施的强化适用,不仅助力解决个案、稳定了社会秩序、构建了诚信社会体制,更促使“执行难”初步得以解决。

通过上述四举措,该院2016年所受理的1375件执行案件,成功执结1315件,案件执结率达95.64﹪,且均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100%,标的到位率达9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规率达100%。相关质效数据均达到解决“执行难”相关指标要求,提前半年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目标。2016年,经绵阳市中院评定,该院执行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排名第一。 (作  者:王  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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