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平武法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和立案服务组。截止5月31日,诉讼服务中心共受理民事案件171件,通过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团队共受理简单民事案件138件,已结案105件,结案率达80.7%,其中调解、撤诉98件,调撤率为93.3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0.75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了49.7天。立案服务组办理诉前保全案件44件,司法确认案件3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三个月以来,平武法院速裁团队以便利当事人诉讼和便利法院办理案件为原则,通过简速、有效的审理,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
该院速裁团队将调解作为高效处理案件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置先行调解机制,强化调解工作力度,并从审理时间、地点上进一步放宽要求,当事人可立案当天开庭、调解,也可自行约定时间;可到院开庭、调解,也可依实际情况就地开庭、调解,流动办案充分运用在速裁工作中。
针对“送达难”、“执行难”问题,速裁团队结合平武交通、信息相对落后,老百姓外出务工普遍,法律意识较差,躲避处理较多的情况,一方面用足用好法定送达方式,主动依职权到公安、电信、移动等部门调取当事人信息,综合运用电话短信、特快专递、微信送达等方式,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另一方面,在县委政法委支持下,建立了网格员协助法院送达、执行和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与群众联系密切、熟悉村、居民生活环境、居民信息、财产状况等优势,让网格员作为法院“司法送达联络员”“协助执行员”,协助参与诉讼指导、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参与执行。(蒋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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