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法制宣传。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规划和经常性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结合“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定期开展集中法制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已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
二、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团”进工地、进企业,在高速项目建设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建立联系点,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公证办理等一条龙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打造优良发展环境。今年已开展专项法律服务5次。
三、专项法律援助。进一步放宽和简化项目建设领域农民工法援申请条件,加大为农民工维权力度,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等不稳定因素发生,优化和谐用工环境。
四、专项矛盾纠纷化解。以司法所为依托,设高速项目建设一线纠纷信息员,实行纠纷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因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创造稳定社会环境。今年已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50余次。(平武县司法局 赵娟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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