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法律规定,为新法的实施做好准备。5月3日,平武县法院特邀绵阳市中院骆军副院长为全体干警做《民法总则》专题辅导。讲座由平武县法院院长申东主持。
骆军,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现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发表法学论文十余篇,在法学界颇有建树。讲座上,骆院长从一名法官的视角重点解读了《民法总则》的亮点与适用,系统讲授了新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重点讲解了总则的指导思想、修改背景,并将实际案例与法条相结合,结合案件审理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其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
平武法院院长申东强调,《民法总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民众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法官裁判与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平武法院法官能力素质,切实增强司法技能和执法水平,提高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效,为今后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骆院长谨严、专业的学术作风及深厚的学术积淀给培训学习的60多名干警留下了深刻印象,赢得全场热烈掌声,其授课提高了干警们对《民法总则》的认识和对重要法条要义的理解,为该院审判实践提供了积极的指导价值与功用。(唐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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