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精神,2017年以来,平武法院积极探索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随着审判团队构建基本完成,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审判工作全面铺开。
一是开展源头过滤,注重分流引导。整合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打造诉讼“前台”,设置立案服务组、调解速裁组;立案人员对诉至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首次审查甄别,符合“繁案”标准予以立案,符合“简案”标准当日移交诉裁组法官处理;速裁组法官再次对案件审查把关,对不适宜速裁的案件再次退回立案部门进行“繁案”处理,确为简单案件即先行调解处理,确保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使审判更加高效。
二是推行分类审理,发挥专业特长。加强民事审判力量,打造诉讼“后台”,分设行政、审监案件审判组和破产、实现担保物权等新类型案件审判组,提升专业法官处理“繁案”效率;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快速审理,对于涉系列性、群体性诉讼的同类批量案件,实行合并审理;设立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根据案件特点第一时间介入并告知司法鉴定等事项,帮助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
三是融入信息手段,科技提升效率。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自助便民服务;推动信息化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三型”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应用;建设法庭与院机关同步远程视频系统,开发电子送达APP,对于当事人因外出打工等情况无法到场的,鼓励通过QQ、微信、视频通话等远程方式审理,方便人民群众。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人员。副院长既分管繁简分流、速裁、民事审判工作,又作为员额法官到速裁组、审判组一线办案;青年法官配置向“前台”倾斜,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为民亲和力,并在“简案”办理中不断积累审判经验,提升办案水平;骨干法官配置向“后台”倾斜,依托其法律素养和经验阅历,确保“繁案”不出差错,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
五是强化服务保障,完善跟踪问责。出台工作规程,简化审判流程,制作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事务性工作交由专人专办,保障法官全力投入,优化、节约人力物力;纳入目标考核,要求运用速裁方式办案不低于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40%,先行调解不超过20日,速裁案件应在45日内审结;明确审判团队主要负责人,发挥督促督办、示范引领作用,对滥用程序现象严肃处理。(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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