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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民庭强化措施切实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发稿编辑:韩春梅

 

 今年以来,平武法院民庭在民商事审判中,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强化措施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切实提高送达效率。收案后,对所有案件进行统筹规划,对有明确送达地址的,做好送达地址确认书,由原、被告签字确认,按当事人确认地址送达,避免二次送达找不到人。对需外出送达的,安排专人专车,或划区域进行统一、分类送达。改进送达方式,为解决“送达难”问题,目前,我院投入近5万元与相关软件公司合作研发“法信通”软件,该软件即将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当事人在主要门户网站均可下载,安装后不需注册即可使用。该软件投入使用后,我院将正式使用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将大大提高送达效率,尤其是在目前人口流动性大的背景下,能保证送达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成功率,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当事人。

推行庭审方式改革,减轻庭审负担。强化民商事审判人员质效意识。改变传统庭审模式,大力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庭前准备作用,明确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交换证据,庭审中减少当庭举证环节,只针对证据发表观点,从而减轻庭审负担,提高庭审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民商事纠纷案件一次开庭成功率。

坚持繁简分流,确保公正高效。针对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案件进行分析,实现简单案件“简审”,充分应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当今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对于符合简易与小额程序的案件可以广泛运用,这样不仅节省了审判资源,同时也给当事人提供了方便,能够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引。由于平武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来院诉讼很大一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立案庭在立案时针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加强对没有诉讼能力,或者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的诉讼指引。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就常见的问题提前进行诉讼指引,避免诉讼当事人不知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使诉讼当事人能全面积极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构建多元调解,减轻审判压力。积极参与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下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被县委政法委转发乡镇和有关部门。创新多元化解诉讼纠纷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5+x”(“5”指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乡镇诉讼服务站、村(社区)诉讼服务点、人民陪审员和特聘司法调解员;“x”指不确定的部门或组织,如信访、公安、司法、人社、农业、林业、国土、工会等与诉讼纠纷相关的部门或行业组织诉非衔接多元合力联动化解方法,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导、各方参与”多元合力联动化解诉讼纠纷新格局,被省、市政法委和省、市法院充分肯定,工作经验被《四川政法》推广,在省法院雅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列入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作  者: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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