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法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把破解执行难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成果的重要实践,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攻克“执行难”。
一是争取多方支持,改善外部环境。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把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县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深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案件执行,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正确认知“执行难”,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和时间表,逐级逐人签订军令状。调整充实执行机构,科学调配执行力量,选派优秀干警和司法辅助人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后勤保障,加大对执行指挥中心的运行维护力度,配强现代化执行装备;切实解决执行案件工作遇到的问题,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是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公开。加强对执行时限的监控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四定一包”的工作机制,每周通报执结率等情况;深化执行案件全程公开制度,依法将执行环节和流程的信息向当事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构建高效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公开执行干警电话号码,保持全天待机状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推行分组分段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及廉政教育,确保案件质效,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执行案件流程实行全方位监控;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提高执行款的流转与发放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是深化执行举措,有效震慑老赖。开展“执行百日会战”,集中清理一批积案、骨头案;持续严打拒执犯罪和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移送一批拒执犯罪线索;用足强制措施,依托查控系统,确保查封、扣押、冻结及时;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等手段,对“老赖”进行制裁惩治;积极运用网络司法拍卖,及时对已查控财产尽快变现;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与社保、工商、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信用评定、融资信贷、招投标、建房、补贴性资金发放等方面的信用惩戒;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对被执行人在高档消费、投资置业、购买车辆、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利用报恩寺广场、法院LED显示屏、法院公告栏、网站等设施,张贴播放“失信人名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号召群众举报。
五是加大民生保障,强化司法救助。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急事急办、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提高案件的执行率和案款的兑现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申请执行人困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能力清偿的案件,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强化与县委政法委,县政府等部门的组织和沟通,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救助渠道,有效化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缓解执行难与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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